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6:56    次浏览
本报记者_阙杨娜通讯员_陈重安本报讯日前,晋江市公安局联合环保局召开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会议,通报5月7日“南京放射源丢失事件”情况,并就晋江放射源安全和日常管理作出部署。会议要求,要对晋江的放射源开展自查,落实放射源管理责任人,做好警示标志,确保放射源监控视频监控无故障,做好单位的治安保卫和日常检查巡查;要落实整改,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,并建立长效机制,确保整改到位,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,立即向政府和环保、公安部门报告。“为了汲取南京放射源丢失事件的经验教训,杜绝辐射污染事故发生,我们要提高认识,要有强烈的放射源管理、使用责任心,要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。同时,要根据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要点,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。”晋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将和公安部门加大对放射源使用企业的业务指导,确保晋江放射源使用安全无事故。